概述

MATLAB对象可以从另一个MATLAB对象那里继承属性和行为。继承时,子对象包含父对象的所有字段,并且可以调用父对象的方法。父方法可以获取子对象从父类那里继承的字段,但不能获取子对象的新字段。

继承是面向对象编程的关键特征。它通过允许子对象利用已经存在的父对象的代码,使得代码重用更简单。继承使子对象的行为与父对象的完全类似,为具有相似行为但实现方式不同的相关类的开发提供了方便。

有两种继承类型:

简单继承 子对象从一个父类那里继承特性。

多继承 子对象从多个父类那里继承特性。